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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FORM E产地证抬头问题

发布:2024-06-06 16:27,更新:2024-09-27 08:00

关于办理FORM E产地证抬头是否可以和提单不一致的问题问得比较笼统,我们不能说百分之百可以,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说不可以,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做出准确的回答,下面我把几种情况分别列出来,希望你慢慢查阅,找到符合您的实际情况类型:

一、出口商是香港离岸公司或者境外公司:

这种情况产地证抬头可以和提单抬头不一致。出口商是香港离岸公司或者境外公司,也就是说提单发货人是香港公司或者境外公司,这种情况我们做第三方发票原产地证即可,办理第三方发票原产地证是指:在FORM E产地证第七货描下显示香港公司或者境外公司,同时在证书第13栏处勾选THIRD PARTY INVOICE即可。


二、出口商我们国内大陆公司:

1.出口越南、缅甸、菲律宾、马来西亚、老挝、新加坡、文莱、柬埔寨

大陆公司出口以上八国FORM E产地证可以和提单抬头不一致,在这里,不论你是何种性质的大陆公司都是一样,不分工厂,贸易公司,进出口公司。

2.出口泰国、印尼

大陆公司出口以上两国FORM E产地证时抬头必须要要和提单抬头保持一致,否则客户拿去无法正常使用。

声明:以上几种情况说明可以一致,可以不一致是针对国外海关要求来撰写的,不排除有些客户非得要一致的情况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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